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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单位:
为加强新形势下的档案管理,促进学校档案工作的规范化、标准化,更好地服务于学校的教育事业,根据《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》《西北政法大学档案管理办法》有关规定, 现将2019年度学校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归档安排
各单位兼职档案员根据归档工作要求于1月10日前向档案馆移交本年度应归档的材料。档案馆开展具体业务指导,如有疑问,请及时与档案馆工作人员联系沟通,确保归档工作顺利完成。具体业务联系人及电话如下。
档 案 类 别 |
联系人 |
办公电话 |
党群、行政、财会、专题 |
顾 姗 |
88182429 |
基建、科研、声像、出版 |
苟维峰 |
88182429 |
教学、设备、外事 |
王莉 杜丹 |
88182428 |
二、归档要求
(一)依据归档范围中的类目名称,认真检查应归档的各种文件材料是否收集齐全;纸质文件材料应为原件;上级来文与文件批办单并存,本校文件与文件签发单、定稿并存,正文与附件并存。
(二)实行纸质文件、电子文件同步归档。兼职档案员将收集的本部门文件材料进行分类整理、编号,登录南大之星档案管理系统(http://10.0.102.34:800)进行著录,或按照《西北政法大学南大之星档案管理系统档案目录录入标准》录入导入模板。部门打印移交目录,在信息核对无误后,负责人签字移交档案馆,一式二份以备查验。
(三)声像材料归档时应附有文字说明,并注明责任者、形成时间、内容等,归档的声像材料应图像清晰、音质良好。
三、归档时间
(一)机关各部门形成的党群、行政、财会、外事、出版物、声像类等文件材料,经系统整理后应在次年6月底前归档。
(二)各教学单位形成的教学综合管理文件材料,经系统整理后应在次年10月底前归档。
(三)科研、基建、仪器设备类文件材料应在项目验收(竣工)后3个月内归档。
(四)重大活动档案在活动结束后1个月内归档。
各部门要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,按照通知内容及业务规范要求,对2019年形成的以及遗留未归档的档案进行收集整理,保质保量的完成档案归档工作。
联系人:杜丹 联系电话:88182428
联系邮箱:506523879@qq.com
附件:西北政法大学南大之星档案管理系统档案目录录入标准
党政办公室
2019年12月24日